湘潭县监所新建正门、道路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湘潭县监所新建正门、道路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湘潭县监所新建正门、道路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13日


采购合同编号:潭县财采计(2021)070092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潭市中房建筑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监所新建正门、道路工程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1)070092号

(3)项目内容:湘潭县监所新建正门、道路工程项目

(4)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县监所新建正门、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壹佰零柒万叁仟伍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湘潭县监所新建正门、道路工程项目

湘潭市中房建筑开发有限公司

详见工程量清单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2021年9月 8日,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完毕。

地点:甲方单位指定地点

方式:乙方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85%,经审计结算后支付至审结金额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年9月 8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财政监督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9月8日

甲方:(公章)湘潭县公安局

乙方:(公章)湘潭市中房建筑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标签: 新建 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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