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合同审价服务询价(第三次)公告

某部合同审价服务询价(第三次)公告

某部合同审价服务询价(第三次)公告

公告类型:询价发布单位:军事科学院发布时间:2021-09-14 16:00:40截止时间:2021-09-23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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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编码:HLJDGG********086

项目编号:XJ********001
预算经费:48万元

专业领域:其他

主要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某部合同审价服务询价采购

二、 项目编号:XJ********001

三、 项目概况

(一)采购范围:13项合同审价服务,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天内完成人员安排并到位。

(三)交货地点:四川省绵阳市。

(四)项目预算:48万元

本项目不分包,通过评审确定1家中标人。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过与本次审价服务项目相关的非标研制项目审价业绩;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无外籍人员。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活动违法失信供应商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诚信承诺。

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必须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必须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申请材料和递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装备价格第三方资格证书;

5.最近1个月纳税、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6.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鲜章)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格式见附件);

8.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详见附件);

9.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报价函(提交的资质文件中不包含报价单,详见附件);

11.提供公司类似非标研制项目审价业绩。

(二)资料装订要求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注:以上材料,如无特殊说明,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六、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方

(一)申请材料(不包括报价文件,否则视为无效)递交(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22日。因疫情原因,资格材料可以通过网络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电子版至邮箱:tbyx_cgb123@126.com。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落款时间必须为报价当天时间,否则视为无效)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传真至****-*******。纸质材料(资格文件与报价文件分开密封,传真报价日之前只需邮寄资格文件,报价完之后邮寄报价文件)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绵阳市二环路南段6号,邮编621000。

(二)递交地点:四川省绵阳市

(三)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七、询价评审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传真)时间:2021年9月23日,上午9:30-10:30

(二)地点:四川省绵阳市

(三)方式:公开询价,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专家小组会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定。若供应商最终报价低于其它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平均值的80%,应出具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并经询价专家小组认定是否低于成本。若多数评委认定最终报价或者重要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专家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专家小组会有权视其为低价恶意竞争,否决其报价。

八、注意事项

1.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资格后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3.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材料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我部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九、委托人联系方式

代女士:152*****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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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审价 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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