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第十三中学办公综合楼硬件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昌市第十三中学办公综合楼硬件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南昌市第十三中学 | ||||
工程名称 | 南昌市第十三中学办公综合楼硬件改造工程 | ||||
工程地址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131号南昌市第十三中学校园内 | ||||
建筑面积 | 4540.0 ㎡ | 结构/层数 | 砖混/6层 | ||
招标范围 |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办公综合楼进行整体加固、消防改造、装修改造(含装饰工程、电气改造、给排水改造、防水工程等),以及车棚改造和多媒体报告厅改造。办公综合楼共六层,建筑面积3947平方米;车棚改造面积193平方米,多媒体报告厅改造面积约400平方米。 | ||||
招标控制价 | *******.74元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13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德超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 ||||
投标报价 | *******.44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杨玲 | 注册编号 | 赣********5040; | ||
建造师等级 | 二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奥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 ||||
投标报价 | *******.44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蔡富平 | 注册编号 | 赣********3316; | ||
建造师等级 | 二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城基建筑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 ||||
投标报价 | *******.44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徐维 | 注册编号 | 赣********0578; | ||
建造师等级 | 二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30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3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27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德超建设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奥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城基建筑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德超建设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无以下行为: 1、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投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自动要求退出中标的; 2、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自动要求解除合同的; 3、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施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停止履约或者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 4、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合同履约失信被建设单位清退的; 5、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奥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无以下行为: 1、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投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自动要求退出中标的; 2、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自动要求解除合同的; 3、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施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停止履约或者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 4、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合同履约失信被建设单位清退的; 5、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城基建筑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无以下行为: 1、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投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自动要求退出中标的; 2、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自动要求解除合同的; 3、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施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停止履约或者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 4、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合同履约失信被建设单位清退的; 5、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章验证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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