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东石镇区域地块及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晋江市东石镇区域地块及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晋江市东石镇区域地块及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350582]PC[GK]*******作者:李建军发布时间:

晋江市东石镇区域地块及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合同包[350582]PC[GK]*******_2_****************XK_1241)

一、合同编号:[350582]PC[GK]*******_2_****************XK_1241

二、合同名称:晋江市东石镇区域地块及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采购(合同包[350582]PC[GK]*******_2_****************XK_1241)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582]PC[GK]*******

四、项目名称:晋江市东石镇区域地块及道路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晋江市东石镇石东路80号

联系方式:159*****220

供应商(乙方):耀华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晋江市梅岭街道世茂御龙湾商业新天地2号楼3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C1303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2 详见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36


合同总金额:¥1,225,947.36

履约期限:服务期限2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期限为准。

履约地点:晋江市东石镇,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9-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9-152021-09-15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1: 晋江市园林绿化养护要求 1、说明 (1)为高效优质的管理城市绿地,根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结合晋江市绿化实际情况,制定晋江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2)本标准养护管理工作的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含树木疏枝)、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植、抢险救灾、扶正加固、绿地容貌等。 (3)本标准养护管理适用范围:街头绿地、道路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 (4)本标准适用晋江市园林绿化养护。 (5)本标准特殊术语说明 A. 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 B.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种植的彩叶植物或开花灌木。 C.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D.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E.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F.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2、养护的直观标准 。 (1)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2)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枝、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4)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5)行道树: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6)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7)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8)藤本: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9)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 (10)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 3、养护的施工标准 (1)浇水排水 A. 原则 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 B. 浇水次数 夏秋5-11月每天浇灌不少于2次(不含雨天),12月至次年4月视绿化苗木水分需求进行足量浇灌。 C. 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D. 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 (2)施肥 A. 原则: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 B. 施肥对象:养护范围内的乔、灌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 C. 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 D. 施肥次数 :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1次;并对生长不良的树木加大施肥及追肥次数。 E. 施肥量 :要求乔木每株施用基肥不得少于5kg,化肥(复合肥)乔木每株0.6-0.8kg,灌木每株不少于0.4kg,地被植物每平米不少于0.3kg,草坪每平米不少于0.25kg。 F. 乔、灌木施肥应挖掘施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 (3)修剪 A. 原则 :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 B. 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 C. 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D. 乔木的修剪 :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 E. 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F. 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G. 草坪的修剪 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3-4cm,当草高超过10cm时必须进行修剪,不少于5次/年。 H. 修剪时间 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亚热带植物在早春萌发前进行。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I. 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J. 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须特别注意安全。 (4)病虫害防治 A. 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 B. 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C. 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D. 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E. 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 F. 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G. 农药要妥善保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 H. 刷白。乔木须于每年十一月份内进行一次树干刷白,刷白高度为1.2米。 (5)松土、除草 A. 松土: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 B. 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 (6) 补栽 A. 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补栽。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 B. 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 (7) 支柱、扶正、防台风 A. 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叶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B. 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台风季节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C. 须做好防台风工作。强风季节来临前加强管理,合理修剪、加固树架,以增强抗风力;台风期间应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扶正倾斜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和落叶,尽快恢复绿化景观。 (8) 绿地容貌 A. 随时保持绿地美观。 B. 及时清除绿化垃圾、枝叶等废弃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C. 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 D. 行道树每年二次进行冲洗,防止堵塞气孔和影响市容。 (9)安全施工 A. 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 B. 道路绿化养护施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 附件2: 晋江市东石镇道路绿化养护考评评分表 考核分为内业资料、日常检查、季度考核三部分。内业资料得分占10%,日常检查得分占60%,季度考核得分占30%。日常检查得分取全季度逐次检查扣分后的最后得分。 序号 质量(工作)标准 扣分、得分标准 满分 备注 内业资料 1 各养护公司在每月月底前上交本月工作总结及下个月养护计划 未及时上交本月工作总结扣10分; 未及时上交下月工作计划扣5分; 15 100 计算出得分,作为内业资料考核得分。 2 每周五上交当周合同包内贵重苗木生长情况及周巡检记录 未完成一次扣5分 20 3 对限期整改要求应做出书面整改方案 未完成一次扣5分 25 4 各养护公司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合同包日常巡查工作,每日下午5:15到晋江市东石镇镇政府组成的考核小组签到确认当日的考核情况 未签到一次扣1分 20 5 每周项目负责人参加一次总结会 未参加一次扣5分 20 日常检查内容 1 人员、车辆配备 按规定及投标承诺要求配备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作业车辆及巡查考核车辆。未按规定配备作业车辆的,每少一辆扣4分;人员配备少于90%扣2分,少于80%扣4分,少于70%扣6分,少于50%扣10分。 10 100 备注:(1)垃圾未清理、乱堆塞、随意焚烧被投诉的,则月底综合得分扣10分;(2)整体管养效果佳或部分地段养护效果突出则月底综合得分奖励1-3分。 2 垃圾清理 生产垃圾随产随清,要求配置垃圾收集车。发现垃圾隔夜未清理,一堆扣2分,可累计扣分。 10 3 病虫害 每发现一株/处病虫害经通知未按要求及时防治的扣2分;因防治不当造成死亡的,乔、灌木每株扣5分,地被植物、绿篱每平方扣2分。对病、死株责令按原品种、原规格补植,限期30日内完成整改。 10 4 杂草 发现有明显杂草以及草坪打草不及时的,每处扣2分。 15 5 浇水 发现明显缺水的,每处扣1分;因缺水而死亡的每处(株)扣5分,并责令按原品种原规格补植,限期30日内完成整改。 10 6 修剪 以《晋江市园林绿化养护要求》为标准,绿篱无明显缺角,灌木,球类植株及时修剪,无杂生枝,体型优美,修剪规范,发现不合格每处扣2分。 15 7 安全作业 作业车辆、人员按规范操作,规范着装,发现2人以上5人以下违反安全规范作业的扣2分,5人及以上扣10分。 10 8 管理人员 每天现场都应至少有一名管理人员在岗,以便及时落实需整改问题和管理工人。日常管理中发现脱岗一次扣1分,每月如有3次以上管理人员脱岗,扣5分。 5 9 整改通知 按时按量按质完成我司园林部发出的整改通知,未完成一次扣3分,可累计扣分, 4次(含)以上扣15分。 15 季度考核内容 1 人员、车辆配备 按规定及投标承诺要求配备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作业车辆及巡查考核车辆。未按规定配备作业车辆的,每少一辆扣4分;人员配备少于90%扣2分,少于80%扣4分,少于70%扣6分,少于50%扣10分。 10 100 备注:(1)垃圾未清理、乱堆塞、随意焚烧被投诉的,则月底综合得分扣10分;(2)整体管养效果佳或部分地段养护效果突出则月底综合得分奖励1-3分。 2 垃圾清理 生产垃圾随产随清,要求配置垃圾收集车。发现垃圾隔夜未清理,一堆扣5分,可累计扣分。 20 3 病虫害 每发现一株/处病虫害经通知未按要求及时防治的扣2分;因防治不当造成死亡的,乔、灌木每株扣5分,地被植物、绿篱每平方扣5分。对病、死株责令按原品种、原规格补植,限期30日内完成整改。 10 4 杂草 发现有明显杂草以及草坪打草不及时的,每处扣2分。 20 5 修剪 以《晋江市园林绿化养护要求》为标准,绿篱无明显缺角,灌木,球类植株及时修剪,无杂生枝,体型优美,修剪规范,发现不合格每处扣3分。 20 6 施肥 基肥、化肥(复合肥)用量没有达到要求,导致苗木长势不良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10 7 安全作业 作业车辆、人员按规范操作,规范着装,发现2人以上5人以下违反安全规范作业的扣2分,5人及以上扣10分。 10 ? 附件3: 晋江市东石镇道路绿化养护考核罚款细则 一、项目负责人及管理班子到位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及管理班子未履行职责,如未在岗,巡查未到位,安排作业工作未到位,作业班组需规范,班组长管理不到位,班组出现窝工,工效低下,迟到早退等现象,出现以上情况者,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更换,所更换人员资格条件及业务能力应符合要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更换将予以罚款:项目负责人罚款2000元/次,专职巡查员、内业资料员、现场管理员罚款1000元/人?次。 2、 项目负责人无故缺岗,罚款500元/天?人,专职巡查员、安全员无故缺岗,罚款300元/天?人。 3、 中标人聘请的临时绿化养护作业班组需到市林业园林局备案,未经备案的养护班组不计入作业人数。 4、 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绿化养护各工种人员【绿化工、花卉工(花卉园艺师)、植保工(或森林病虫害防治员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等】必须配备到位,如需更换,投标人应提出书面人员变更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换,所更换的人员的业务能力应满足作业要求,总更换人数不得超过10人,否则对中标人按500元/人?次进行罚款,超出部分加倍罚款。 5、 中标人人员机械长期配备不到位或养护效果不佳,多次要求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企业法人代表到现场配合整改,中标人未配合或提前离场,按1000元/天进行罚款。 二、日常作业检查 1、 养护作业人员月平均出勤数不得少于预算人工数的100%。技术作业人员缺工,一人一天罚款300元;普通作业人员缺工,一人一天罚款200元。中标人应在每日日报表中如实上报每日作业人数,如在日常考核中发现实际作业人数与日报表不符,技术作业人员缺工,一人一天罚款500元;普通作业人员缺工,一人一天罚款300元。 2、 养护作业人员应着装带有反光效果的统一服饰(夏冬各一套),服饰上需印有公司名 称,未着装衣服的,每人每次人罚款300元。 3、 中标人应严格安全作业,在道路上绿化作业时,应设立三角锥、安全警示牌等警示标志,未达到要求的一条作业路段罚款500元。 4、 日常作业产生的垃圾、枯枝、草屑需用黑色塑料袋打包收集,并保证日产日清。垃圾未用塑料袋打包收集或者隔夜未清理的,一堆罚款200元. 5、 浇水效果参差不齐,造成苗木萎焉,视洒水车出勤情况及萎焉面积罚款500-10000元。 6、 中标人每月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管辖范围内的乔灌木修剪,未安排修剪将按量化比例进行罚款。乔、灌木修剪效果不好,绿篱层次不分明,界限不清晰的,乔木萌蘖芽抹除不到位,干枯枝清理不到位,树穴整理不到位等视情况罚款500元。 7、 病虫害防治不及时不到位的,造成大面积病虫害的,视情况罚款500-10000元。 8、 在日常管理中,凡在养护范围内出现“失管、失养”,造成较大面积病虫危害及大面积苗木(包括贵重苗木)死亡的应按整改要求补植,并扣除该责任区域5%—10%的当月养护经费。 9、 中标人应在每个月月底上报辖区内的苗木缺失情况及苗木补植计划(6、7、8、9月因天气炎热,不适宜补苗,可推迟到10月份),并于次月实施苗木补植。养护服务单位在自检中未发现缺株、死株,按规格补植后,乔木每株罚款1000元、灌木地被每平方米罚款50元;未安排补植按量化比例进行罚款,补植不符合采购人要求,乔木每株罚款2000元;灌木地被每平方米罚款100元。连续两次补植整改不到位,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场补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在中标人当月养护经费中扣除,并罚款中标人5000元/次。 三、作业车辆及工具管理 1、 洒水车通过GPS监控进行管理,巡查车应按照要求由采购人进行车辆出入库管理。洒水车、巡查车缺勤一天罚款1000元/辆,司机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0元/辆;中标人未服从巡查车管理,擅自在工作时间以外驾驶车辆外出,每次罚款1000元;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服从管理的司机,更换累计两次罚款1000元。洒水车通过GPS月统计,未达到作业时间的,每八个小时按缺勤一天计。洒水车车身应粘贴养护公司名 称,未达到要求视为洒水车缺勤。 2、 未按投标要求配置经常性作业工具,发现一次扣500元。 四、其他管理要求 1、 中标人必须按时提供月养护计划、工作总结,没有达到要求一次扣200元。 2、 中标人巡查人员应及时做好绿化养护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前日巡查记录,巡查记录应体现具体路段的所有存在问题。我处核查巡查记录中具体路段后,发现一处未记录的问题罚款100元。 3、 中标人对采购人发出的整改要求应及时书面反馈整改期限,并按时按量按质完成,逾期未整改完成或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一次罚款200元;同一问题整改两次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扣3000元;每月考核中,出现整改效果、质量差者视情况扣5000-20000元不等,每月累计出现3张限期整改不到位者扣除该月养护费用。 4、 出现非自检发现问题,经巡查组或其他部门或市民反馈后再予以解决者,视情况轻重给予200-10000元处罚。 5、 发生一起责任性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一次,属责任问题,罚款该责任合同包中标人当月养护经费的5%-20%。 6、 在市 级组织的突击性任务或迎检活动中,因养护不到位造成迎检不合格的扣除当月养护费用。 7、 各合同包中标人在服务期内遇台风、洪涝灾害性天气期间,根据防汛办通知要求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按合同配备所有作业人员用于抢险救灾,在应急抢险统一调配使用;除了按合同要求需配备的日常作业机械设备外,还应按采购人需求配备其他工具,供采购人在应急抢险统一调配使用。采购人有权要求对不适宜抢险救灾的人员进行更换。采购人将于台风期间随时抽查人员机械到位情况,出现人员缺勤按每人每天500元罚款,出现机械车辆缺勤按每辆每天3000元罚款。 五、以上罚款款项,直接从中标人季度的服务费内扣除。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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