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公安局汝阳县公安局关于大数据分析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汝阳县公安局汝阳县公安局关于大数据分析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汝阳县公安局汝阳县公安局关于大数据分析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5日12: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汝政采【2021】200号

2、采购项目名称:汝阳县公安局关于大数据分析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2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9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汝阳县公安局关于大数据分析技术服务项目

河南纵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中兴路90号嘉亿东方大厦10层1005号

504,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汝阳县公安局关于大数据分析技术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全部内容

磋商文件全部内容

自项目合同签订生效至网站数据分析服务完结

合格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鹏飞(组长)、陈云龙(采购人代表)、张楠。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洛财购[2019]3号)中代理费支付标准。

收费金额:6,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阳县公安局

地址:汝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恒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东区6号楼1510室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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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大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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