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山湖周边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施工中标结果
虹山湖周边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施工中标结果
安顺市虹山湖周边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3) 541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安顺市洁城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 委托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 安顺市虹山湖周边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施工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3) 600 (中心填写)号) 已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 11 时 00 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民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31元
中标工期: 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胡玉侠
项目负责人资质: 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渝********3549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 *******.75元
中标工期: 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黄红
项目负责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黔********2331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大茂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 *******.83
中标工期: 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田荣宝
项目负责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黔********0008
中标结果公示至 2013 年 12 月 4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市西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 年 12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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