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车辆维修业务采购-成交
小型车辆维修业务采购-成交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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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ZL0801 | 维修结算工时费用 | 上海市汽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 | 小型车辆 | 1 | 工时 | 2022-08-31 | |
QCZL0802 | 维修结算材料加价率 | (材料出价-材料进价)/材料进价 | 正厂件 | 1 | 百分比 | 2022-08-31 | |
QCZL0803 | 含尾气和安全检测 | 含尾气和安全检测 | 小型轿车 | 1 | 次 | 2022-08-31 |
一、交货地址:上海市-市辖区-宝山区-同济路1592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1、承修方按托修方的《维修委托单》明确的维修类别和项目维修,新增维修项目经托修方确认后方可维修。在修理过程中发现有超过委托项目修理或大件(单价800元以上)以及总成件损坏,应及时与甲方有关人员联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修理。乙方不得任意扩大修理范围。凡未经甲方确认的修理项目,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一律不予支付2、竣工交付日期按双方约定,交付地点原则上为承修方维修厂。3、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4、按明确备件进销差率和工时单价(含税)进行结算,提供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5、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6、明确质量标准和维修质量保证期。7、付款期限:每月结算,收到发票后,30天银行转账支付。
四、注册资本要求大于或等于200.0000万元
五、报名要求:(一)为国家二类维修企业(含)以上,具有小型车辆维修资质。(二)维修厂址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吴淞大桥以北,蕴川路以东。(三)维修企业自有产证或租赁维修厂房面积不小于1000㎡。(租赁维修厂房年限需在2022年12月31日以后)(四)为接入上海市机动车维修公共服务平台的维修企业。(五)维修点拥有独立车间、独立烤漆房,洗车、钣金、喷漆等排放均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环保要求并已通过环保部门环评备案审核合格的。(六)能提供绿色通道以及24小时道路施救、维修、免费拖车应急服务。(七)能提供对进厂维修车辆免费洗车服务。
六、资质要求:
名称 | 属性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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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车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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