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教美铝土矿山建设项目直线振动筛、直线隔渣筛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教美铝土矿山建设项目直线振动筛、直线隔渣筛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教美铝土矿山建设项目直线振动筛、直线隔渣筛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1-ZB10815)

公示开始时间:2021-09-17 1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1-09-20 10:00

本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教美铝土矿山建设项目直线振动筛、直线隔渣筛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1-ZB1081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121-ZB10815/0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教美铝土矿山建设项目直线振动筛、直线隔渣筛采购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121-ZB10815/0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教美铝土矿山建设项目直线振动筛、直线隔渣筛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交货期

1

南昌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874000.00

满足要求

75天

2

新乡市天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828000.00

满足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

3

江西赣峰科技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886900.00

满足要求

合同签订后60日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南昌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李元恒

/

2

新乡市天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杜家永

/

3

江西赣峰科技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王刚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南昌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新乡市天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江西赣峰科技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以纸质形式向招标代理或监督机构反馈,招标机构联系方式:****-*******;邮箱:********2@qq.com

三、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审计部,电话:****-*******,邮箱:shuzh@pgl.com.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霞光大道中铝广西分公司

联系人:黄忠任

电话: 138*****197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冉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2@qq.com































标签: 直线 振动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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