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工务段轨道平车液压起重工作装置、重型轨道车随车发电机组、探伤车发电机组、自轮运转设备视频监控装置采购项目结果公示(第1包、第2包、第3包)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工务段轨道平车液压起重工作装置、重型轨道车随车发电机组、探伤车发电机组、自轮运转设备视频监控装置采购项目结果公示(第1包、第2包、第3包)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工务段轨道平车液压起重工作装置、重型轨道车随车发电机组、探伤车发电机组、自轮运转设备视频监控装置采购项目(宁物招〔2021〕232号)评审结束,现将拟成交供应商公示如下:

物资名称

单位名称

第1包:轨道平车液压起重工作装置2组

郑州铁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第2包:重型轨道车随车发电机组2台

柳州展锐机械维修有限公司

第3包:探伤车发电机组1台

流标

1.公示期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2日止。

2.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填写《物资采购异议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反馈至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异议须实名制,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内容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地 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

邮 编:530001

项目答疑:****-******* (冯工)

异议电话:****-******* (文工)

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物资采购异议申请表

异议人名称

(盖章)

公司地址

异议提出

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姓名)

联系方式

(座机、手机)

(签字)

(传真)

身份证号

(收信地址)

异议涉及物资(产品)名称

异议涉及采购文号及包件号

异议事项

基本事实

(须填写简略事实,可附页)

异议请求

及主张

证明

材料

(须填写证明材料标题,可另附页)

注:1.异议人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

复印件,法人授权书;

2.可附异议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须附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

料;

4.相关材料为外文的,异议人须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真实性证明。

标签: 装置 监控 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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