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公安派出所添置灭火防护服和防蜂服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公安派出所添置灭火防护服和防蜂服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YZB-********
二、项目名称:泾县公安派出所添置灭火防护服和防蜂服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泾县童家劳保用品店
供应商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东路257号、277号
成交金额:11933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17式灭火防护服
品牌:普蓝盾
规格型号:ZFMH-PLD B
数量:33套
单价:199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应急管理局、安徽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琴溪路88号、泾县开发区箬帽路21号。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泾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开发区箬帽路2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金工
电?话:****-*******152*****556****-*******

泾县应急管理局
安徽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标签: 防护服 灭火 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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