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陇塬明都幼儿园东教学楼二楼铺设室内防滑地垫、外置楼梯草坪铺设项目成交公示
灵台县陇塬明都幼儿园东教学楼二楼铺设室内防滑地垫、外置楼梯草坪铺设项目成交公示
交易编号:GSHSH-2021-017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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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灵台县陇塬明都幼儿园东教学楼二楼铺设室内防滑地垫、外置楼梯草坪铺设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编号 | GSHSH-2021-017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182*****423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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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项目类型 | |
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182*****423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9-14 14: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9-17 13:59: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 2021-09-13 14:00: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9-17 13:59:00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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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陇塬明都幼儿园东教学楼二楼铺设室内防滑地垫、外置楼梯草坪铺设项目001 | GSHSH-2021-017 | 货物类 | 58616.00(元) |
公告内容
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台县陇塬明都幼儿园的委托,对“灵台县陇塬明都幼儿园东教学楼二楼铺设室内防滑地垫、外置楼梯草坪铺设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竞标人,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名称:灵台县陇塬明都幼儿园东教学楼二楼铺设室内防滑地垫、外置楼梯草坪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GSHSH-2021-017
三、采购内容:
1.室内防滑地垫铺设:面积402平方米,拆除以前破损的地胶,并清理余胶,修整平整,保持美观。
2.铺设室内防滑地垫:面积402平方米,地胶垫材质为塑胶,厚度2.5mm,保证平整光滑,接缝要焊接牢固,四周做好封边条。
3.草坪铺设:面积:95平方米,多利隆运动草坪,材质PP+PE,深绿色,草高2.5厘米,行距3/8英寸,针距20针/10CM;密度21000针/平方米;底布单底+网格。
四、预算资金:
最高限价:58616.00元(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采购需求:
1.采购货物发生的运输、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投标人对所供产品保质期应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非人为损坏的应提供免费更换。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售后服务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如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7.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报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价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3日14时00分00秒至2021年09月17日13时59分59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八、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必须包含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分项报价表等)加盖公章并整理装订为投标文件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346号门面房),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叁仟元整)
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陇塬明都幼儿园
地 址:灵台县前进路2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2*****423
代理机构:甘肃弘顺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8号楼346号门面房
联系人:苟丽萍
联系电话:180*****554
附件信息
附件1:********298a5eae9412bfd097.pdf">签章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2020)进行投标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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