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医院科研数据中心与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建设中标结果
同仁医院科研数据中心与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建设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SHXM-05-********-****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同仁医院科研数据中心与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上海市同仁医院科研数据中心与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 | *******.00元 | 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 | 上海市愚园路546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市同仁医院科研数据中心与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 | 上海市同仁医院科研数据中心与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 | 同仁医院科研数据中心与综合服务平台系统 | 构建科研数据中心:将各信息系统数据转化为科研数据。对临床诊疗中的高密度的信息,采用全文检索框架,以科学研究为目标构建异构动态数据的聚集,实现围绕研究主题的患者信息超融合的多维度科研数据中心。 构建科研随访平台:对入组的研究对象进行管理与随访、数据补录。整合移动互联网技术、自然语言处理、图片识别等技术,建设从病例入选、现有数据采集、随访系统建设、数据质控等功能一体化的科学研究综合平台。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及试运营,质保期1年。 | 数据的定义、描述、编码以及数据交换协议,要求符合国家、国际、行 业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卫健委互联互通数据交换标准、ICD-9 、ICD-10 、 SNOMED 、DICOM 协议等国际信息交换标准及软件工程方面的标准和规范,没有现行 标准的要自行设立院内标准并编写成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志勇,赵晓晖,李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推荐理由:经评审小组综合打分,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综合评审总得分最高,故推荐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作为第一中标人。(采购内部编号:ZC********)
按照“沪财发【2020】13号”文,请本项目未中标(成交)供应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本中心领取其相关评审信息及未中标(成交)信息的书面资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同仁医院
地 址:仙霞路11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宁区天山路600弄思创大厦4号楼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镪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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