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公布《2006年第二批增补挂网药品初审结果(二)》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关于公布《2006年第二批增补挂网药品初审结果(二)》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关于公布《2006年第二批增补挂网药品初审结果(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

现公布2006年第二批增补挂网药品的资料审核初审结果(二)的合格药品、初审不合格药品及不合格原因,请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要求递交补充材料。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若对初审合格药品中的内容有异议的,请由本次被授权人提供新的资质证明材料,合格药品中部分数据请按照备注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对初审不合格药品,企业可根据不合格原因和需补充资料的要求提供新的资质证明材料。

三、有关资质证明材料的要求和类型请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增补药品实施方案(二OO六年第二次修订版)》“企业应递交的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新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都必须加盖生产企业(一级代理商)鲜章。若授权经营企业递交有关资料,还须加盖被授权经营企业鲜章。

四、凡要求提供原件的,由被授权人递交当场复印后退回。

五、新递交的补充材料必须按照附件1或附件2标明药品的资料编号、申报序号,属于附件1还是附件2目录药品。

六、本次补充材料递交时间为:2007年1月11日――2007年1月31日(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七、补充材料递交地点:文庙西街80号,省卫生厅红楼二楼。

八、要求递交的补充材料,以本通知为准,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九、本次未公布的其它申报药品,待初审后再行公布。请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留意本网站的信息发布。

初审结果(二)合格药品.rar

初审结果(二)不合格药品.rar

四川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相关搜索:药品招标采购 医疗机构 国家发改委北京市协和医院 中国卫生部议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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