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政府定价部分单独限价品种和市场调节价品种质量层次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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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政府定价部分单独限价品种和市场调节价品种质量层次评审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报名企业:

为妥善处理属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质量分层问题,根据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企业要求区别定价的政府定价部分品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此类药品的专家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专家评审确认为单独限价药品的品种公示如下(见附表1和附表2)。单独限价药品现仍没有政府最高零售价的将以同一厂家同一品名同一剂型规格按P75中标价进行限价。

属市场调节价品种根据企业提供的纸质证明材料和《方案》规定进行质量层次判定,现将评定结果一并公示(见附表3)。

公示期从12月23日至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12月26日下午5:00时前将申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交至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在规定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任何申诉材料。

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表1、国家定价目录未定价品种专家评.xls

附表2、部分省管目录专家评审通过品种.xls

附表3、市场调节价品种的专利评审结果.xls

相关搜索:国家发改委 药品招标采购 国家药监局 国家发改委 中标通知书 开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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