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6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政府集中采购成交品种目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06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政府集中采购成交品种目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06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政府集中采购成交品种目录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2006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政府集中采购前期工作已完成,各单位将进行成交品种的采购工作。现将核定的2006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政府集中采购成交品种目录,在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bc.org.cn)上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自行下载相关附件。为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未成立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的区县,暂由区县卫生局代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行使职责。

  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自2006年12月25日开始销售2006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政府集中采购成交品种。本次药品政府集中采购合同期至2007年12月31日。

  三、依据《2006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政府集中采购方案》,凡纳入本次政府集中采购药品名称范围内的品种,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或区县卫生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严格按本通知公布的集中采购成交品种目录采购药品,不得采购未成交品种;对未纳入本次政府集中采购药品名称范围内的品种,仍按2006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城八区组和远十区县组中标成交结果及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政府集中采购药品名称范围内无成交的儿童专用药品,仍按2006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城八区组和远十区县组中标成交结果及有关规定执行,并向采购中心报备。

  四、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或区县卫生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全市统一的社区采购供应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药品的网上订购管理。

  五、本次政府集中采购成交品种目录内品种均要实行零差率销售。

  六、在采购合同期内,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不得自行增加或更改配送企业。如出现药品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等违法违纪行为,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或区县卫生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生产经营企业可从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bc.org.cn)下载违约违法行为公示制度举报附表,加盖公章后向采购中心举报。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2006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政府集中采购成交品种目录.xls

相关搜索:中标结果药品管理法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开标程序投标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