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资格审查结果确认和补充材料的通知

福建关于资格审查结果确认和补充材料的通知

关于资格审查结果确认和补充材料的通知

各投标人:
  福建省县以上医疗机构第五批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投标资料资格审查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审查结果放在网上供投标人确认和补充材料(投标人通过投标软件使用CAKEY查看)。本次资格审查的结果不另行纸质通知,需要补充资料的请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打印该条信息(即《资格审查信息表》)。核对时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以下事项并通知相关生产企业:
  1、各投标人对所有的投标药品(包括合格和不合格)均须逐条确认;
  2、审查不合格的药品,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补充材料;
  3、审查合格药品中可能会涉及到生产企业名称的更改、分类(国产、进口、进口分包装)、目录调整、零售价更改、商品名填报、质量层次的确定以及备注栏中的有关信息,因此须认真核对和确认;
  4、商品名未填写的应该提供有注明商品名称的生产批件或说明书;未经药监部门批准的商标名不能作为商品名使用;
  5、专利或原研药品未被确认的需提供足够的专利或原研证明材料;
  6、冻干粉针剂、粉针剂(溶媒结晶)未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而被调整目录的,请生产企业提供能证明是冻干粉针剂、粉针剂(溶媒结晶)的质量标准或说明书;在生产批件、质量标准、说明书上都无法证明为冻干粉针剂、粉针剂(溶媒结晶)的药品,须提供当地省级药监局证明原件,同时提供2004年以来地市级以上药检所出具的药检报告书;
  7、大容量注射剂(包括常规输液)属硬塑或软袋包装的,须提供相应的硬塑或软袋的生产批件。未能提供相应的硬塑或软袋的生产批件的,必须提供当地省级药监部门的相关证明;
  8、常规输液软袋包材细分为PVC、PP、聚烯烃复合物及其它,包装形式分为单管、双管。这些未能在生产批件上体现的,须由当地省级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9、小容量注射剂若属于西林瓶或塑料瓶包装的须提供批件或说明书;
  10、相同通用名、相同剂型的注射剂,若其它厂家生产的只能用肌注,而贵企业生产的可以用于静注的,请提供产品说明书;
  11、品种剂型不在《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范围内,且属于非处方药(OTC)的药品为市场调节价,若这部分药品所提供的物价材料被审查为不合格(未提供福建省公布的零售价或核定表或受理单)的,请提供注明OTC字样的说明书即可。
  

所有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或合格的,需要补充材料或需要声明的材料,均要在网上打印相应品种的《资格审查信息表》,并将所要补充的材料(须加盖生产企业和投标人公章)订在打印出来《资格审查信息表》之后,由投标人递交我司。我公司不接受未附打印出来《资格审查信息表》的材料和非投标人递交的材料。
  补充资料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12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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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庄讯药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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