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修缮工程预中标结果
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修缮工程预中标结果
洞头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修缮工程
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通 知
由【洞头县人民检察院】建设的【洞头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修缮工程】,招标代理人为:【温州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5日】在【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浙江衢州榕森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潘美领),投标报价【678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姜鑫),投标报价【683631】元。根据市政府温政发〔2004〕43号文件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2013年12月5日】始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通过来函、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洞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或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投诉受理部门:
洞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浙江广济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天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永嘉县中宏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中川装饰有限公司、江西广雄建设有限公司、江西铭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温州云艺装饰有限公司、温州恒正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福建天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温州格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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