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山发展推进中心江口古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规划修编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山发展推进中心江口古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规划修编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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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山发展推进中心江口古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规划修编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1601 复制
中标(成交)金额48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江口古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规划修编;服务范围:江口古街历史文化街区;服务要求: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要求及规划成果要求,合理安排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并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相关人员情况等要求;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向采购人交付成果(如果因上位规划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交付时间,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服务标准:满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建规〔2012〕195号)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刘志忠(评审小组组长)、陈萍、木宗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8250元。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82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55万元;根据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下达的《眉山市彭山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监督电话:***-********。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内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山发展推进中心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迎宾大道80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莉娟;联系电话:***-************************转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莉娟
电话:***-************************转63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规划修编 整治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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