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北二小淠河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六安市城北二小淠河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2 17:4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六安市城北二小淠河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裕采G2021F905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城北二小淠河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鑫食尚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社区福海科技工业园A1栋40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六安市城北二小淠河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六安市城北二小淠河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为在校学生提供午餐。 服务要求:本项目为为六安市城北二小淠河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学生约 1100 人,教职工约 60 人。岗位及人员设置:合计14人,负责校内食堂的餐饮等各项服务;具体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关于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1)中标人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持续加强培训与考核。 (2)提供各种食材的经销商必须要具备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3)汤和调料必须有专人管理。 (4)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 (5)餐厅、操作间苍蝇密度不得超过卫生条例的规定。 (6)生熟盆必须明确标识,分开使用。 (7)剩饭、剩菜不准隔顿使用。 (8)冰柜定期清理、生熟分开存放。 (9)餐具及用具需及时消毒。 (10)操作间和学生餐厅需及时打扫,保持洁卫生。 (11)每餐的各品种餐熟食必须留样(48小时),以备检查。 (12)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工作衣帽穿戴整洁,严禁在工作场所抽烟、饮酒。 (13)中标人在服务期间所产生任何债务由中标人负责,并依法承担责任。 (14)中标人在服务期结束后,必须完好地移交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设施,如损坏按价赔偿。在经营期满后5日内,撤走承包经营者剩余商品、自购设备,把场所交给学校,否则所留物品学校有权处理。具体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革委、夏静芳、汪锐、张秀美、蒋朝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天堂寨路,联系电话:****-*******。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天堂寨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长安城 12 号楼 807
联系方式:180*****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0*****9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采购需求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6、响应情况表
7、报价单
8、响应情况表
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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