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储备及能力建设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1]

安徽省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储备及能力建设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1]

安徽省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储备及能力建设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1]
2021-09-22 21:01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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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储备及能力建设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BFAHZ02131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储备及能力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合肥科穆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可苑新村C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佰陆拾叁万玖仟贰佰贰拾元整(大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全自动在线固相萃取-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检测系统

Waters

OA On-lineSPE

UPLC/XEVOTQ-S

System

1套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蓉,吕亮,杨华,许承娟,魏元奎,单晓梅,徐赵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2.金额:44025.00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储备及能力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云外路交叉口(繁华大道1256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聪
电话:****-****************

标签: 能力 储备 实验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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