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动车所旅客列车便污废水处理系统装置委外运维采购公告

昆明动车所旅客列车便污废水处理系统装置委外运维采购公告

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昆明动车所旅客列车便污废水处理系统装置委外运维”,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昆明铁路中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取公开竞争谈判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昆明动车所旅客列车便污废水处理系统装置采用“预处理+短程硝化反硝化+厌氧氨氧化+AO深度脱氮+化学除磷+微纳米高级氧化+生态沟渠”集装箱式模块化技术,处理规模为200m3/天(每天24h连续运行),处理进水为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的旅客列车便污废水,处理后出水指标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标准中C类标准要求。

2.2采购内容:提供运维服务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该系统位于昆明车辆段动车所内。运维内容包括对整套便污废水处理系统的每日巡检及设备故障处理恢复,系统运行所需药剂购买及投放,提供确保系统稳定运行的所有服务内容。详细的运维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运维方式、其他要求等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资格、具备竞标产品供应能力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环保产业类内容,拥有污水处理建设或运维相关业绩。

3.3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在昆明有常驻机构和人员。维保工作人员配备不少于7人,全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5未被国家、原铁道部、原铁路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不在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停止采购期限内。

3.6须满足国家、原铁道部、原铁路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4.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次谈判文件采用电子版线上发售或线下领取的方式。

发售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5日17:00时。

潜在投标人领取谈判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不用)及其他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来昆明市北京路402号建设大厦16楼领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14时30分之前。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9月29日14时30分。

递交地点:昆明市北京路402号建设大厦16楼会议室。

谈判时间:2021年9月29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次采购响应文件必须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

6. 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铁路中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02号建设大厦8楼

联 系 人:张鹏

电话:133*****879

邮箱:kyssckfb@163.com

昆明铁路中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竞争性谈判注意事项

1、谈判厂商(投标人)按所发售的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按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

2、谈判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本次竞争性谈判工作由采购人(招标人)组织,并接受有关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2本项目谈判机构为竞争性谈判评审小组(评标委员会)。

2.3谈判评审小组由采购人负责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评审小组主要职责是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厂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与通过评审的厂商进行价格谈判。

3、谈判程序

3.1谈判厂商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3.2由谈判评审小组按谈判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3本次谈判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履约能力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第二轮谈判报价最低的推荐为第一候选人,并且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候选人进行排序,但评审认为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昆明铁路中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附件:

昆明铁路中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昆明动车所旅客列车便污废水处理系统装置委外运维项目附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运维时限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昆明动车所旅客列车便污废水处理系统装置委外运维项目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昆明铁路中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资格、具备竞标产品供应能力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环保产业类内容,拥有近5年来不少于2项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或污水处理系统运维相关业绩。

3.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在昆明有常驻机构和人员。维保工作人员配备不少于7人,全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5.未被国家、原铁道部、原铁路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不在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停止采购期限内。

6.须满足国家、原铁道部、原铁路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外 装置 废水处理系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