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大街北侧,沈港路东侧地块三中标结果
振兴大街北侧,沈港路东侧地块三中标结果
国有建设用地成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连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受连山区人民政府委托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22日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打渔山经济开发区振兴大街北侧,沈港路东侧地块三(A-1) | 地块位置 | 打渔山经济开发区振兴大街北侧,沈港路东侧地块三(A-1) | ||
土地面积(㎡) | 72181 | 土地用途 | 商业 | 出让年限 | 40年 |
起始价 | 5940(万元RMB) | 成交价 | 5940(万元RMB) | ||
竞得人 | 葫芦岛亨达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
宗地编号 | 打渔山经济开发区振兴大街北侧,沈港路东侧地块三(A-2) | 地块位置 | 打渔山经济开发区振兴大街北侧,沈港路东侧地块三(A-2) | ||
土地面积(㎡) | 66666 | 土地用途 | 商业 | 出让年限 | 40年 |
起始价 | 5480(万元RMB) | 成交价 | 5480(万元RMB) | ||
竞得人 | 葫芦岛亨达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二、公示期: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30日
三、该宗地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浩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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