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项目

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项目

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项目 发布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编号:0724-1301K09N2282采购品目: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项目

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项目

结果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的委托,于2013年12月5日就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项目(0724-1301K09N228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项目

三、项目编号:0724-1301K09N2282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标的名称

选定编审

单位数量

服务期限

01

西江新城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编审服务资格(一)

2家甲级造价咨询服务企业

两年

02

西江新城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编审服务资格(二)

2家乙级造价咨询服务企业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于 2013年11月14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3年12月5日

2.评审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

4.评审委员会成员:姚燕茹、黄松平、周伯军、张佐强、熊星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01包: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

初审

(通过/不通过)

技术商务

得分

价格

得分

最终

得分

排名

比例(90%)

比例(10%)

100%

1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6.00

10.00

86.00

7

2

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77.80

10.00

87.80

5

3

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2.00

10.00

82.00

9

4

广东丰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7.40

10.00

87.40

6

5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

/

/

/

6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82.40

10.00

92.40

2

7

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通过

86.40

10.00

96.40

1

8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通过

78.40

10.00

88.40

4

9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75.60

10.00

85.60

8

10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80.20

10.00

90.20

3

11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66.50

10.00

76.50

10

02包: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

初审

(通过/不通过)

技术商务

得分

价格

得分

最终

得分

排名

比例(90%)

比例(10%)

100%

2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81.40

10.00

91.40

2

3

佛山市高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80.00

10.00

90.00

3

4

佛山市南海区华南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80.00

9.86

89.86

4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信息

01包:

1.中标人名称: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中标人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35号五层6—12轴

3. 下浮率%:30%

1.中标人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中标人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54区50座3楼

3. 下浮率%:30%

02包:

1.中标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华南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中标人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3栋514室之二

3. 下浮率%:30%

1.中标人名称: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中标人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清晖路19号鸿业大厦4楼

3. 下浮率%:30%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欧小姐

联系电话:(0757) ****************

采购人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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