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 中标结果
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 中标结果
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04-00325 二、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 供应商名称:辽宁陆帆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文官街道前占村 中标(成交)金额:3,914,85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 供应商名称:大连中环洁森惠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棋盘村(赛纳再生资源市场内) 中标(成交)金额:5,059,878.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大东区京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和睦北二路30-1号1门 中标(成交)金额:3,856,759.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 供应商名称:沈阳净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前进街道望花村 中标(成交)金额:3,2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1 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服务范围为大东区域内万泉、长安、津桥、大北、东塔、上园、东站、二台子、文官、前进10个街道办事处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市场化服务,主要包括在全区域内的居民小区、公共机构、重点美食街区、宾馆酒店、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景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社区数为112个,小区数为 613个,共计32万户居民。本项目服务周期为12个月,共分四个标段,标段二共156个小区,共计98747户,其中,精品示范小区22个,18140户,要求厨余垃圾破袋投放;示范小区18个,10619户。 服务要求:(1)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垃圾分类绿色积分和公益积分激励体系建立和运维、智慧化管理等运营工作。 (2)对区域内可回收物进行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工作;对区域内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进行收集及转运至暂存点,交由相关企业处理。 (3)对区域内进行相关垃圾分类工作,要配合市、区分类办,组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的签约及收集工作。 (4)负责对社区干部、居民、志愿者等以及政府必要的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培训和指导。 (5)入户宣传:在社区协调配合下集中、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指导注册绿色积分账户,组织集体形式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6)旁站指导:指导居民正确投放四分类垃圾;记录居民垃圾分类台账信息;监督检查居民正确投放率并建立监督档案。 (7)可回收物现金积分奖励,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绿色公益积分奖励,垃圾分类大数据平台建设、垃圾分类设备、环保屋维护。 (8)在签订合同一周内逐步入驻小区,两周内小区全部启动四分类垃圾分类工作,釆购人将进行考核验收。特殊服务要求1、协助大东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发挥垃圾分类示范带动作用,在服务标段打造1座全功能的四分类智能投放环保屋作为区内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示范中心。2、完成厨余垃圾日收运量4吨的指标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1 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运营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按照《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沈阳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沈阳市2021年对各区县(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以及沈阳市、大东区相关部门发布的各项规定执行,并根据市、区行业要求动态调整。 同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大东区运营服务考核细则要求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服务范围为大东区域内万泉、长安、津桥、大北、东塔、上园、东站、二台子、文官、前进10个街道办事处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市场化服务,主要包括在全区域内的居民小区、公共机构、重点美食街区、宾馆酒店、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景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社区数为112个,小区数为 613个,共计32万户居民。本项目共四个标段,本次投标为四个标段中的第三标段 服务要求:1、负责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宾馆酒店、商超、市场、重点美食街区、企业等场景进行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培训及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及有害垃圾前端发动及投放、中端收集运输、后端数据及积分兑换服务等,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要求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按照市第三方检查、考核相关要求开展分类工作。2、负责四分类精品示范小区、示范小区内厨余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提供小区内厨余垃圾集中收集点位定时定点旁站式值守督导服务,通过宣传、督导及积分奖励等形式促使居民做到精准投放,并及时将厨余垃圾清运到暂存点,由餐厨垃圾收运企业进行处置,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质量、重量达到目标要求。3、负责四分类小区内可回收物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服务,提供定点值守督导服务。4、负责四分类小区内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至暂存地点服务,有害垃圾统一由政府指定的单位进行处置。5、提供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居民注册,入户宣传,积分兑换,人员培训、收运台账等记录,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水平。6、负责提供数据监管平台,可在线上监测小区居民的注册率、参与率等情况,并形成可视化数据服务,对每户居民形成投递分析报告,可实时掌握小区内参与投递数据。7、负责四分类精品示范小区、示范小区内的入户宣传、绿色积分账户注册等工作,入户宣传每月至少一次,重点为上门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进行细致、耐心的讲解;确保垃圾分类宣传画入单元、宣传册分发至每个住户;发放“致居民一封信”等分类宣传彩页、手册(所有相关宣传物料内容、活动主题需经分类办审核后开展)。每个小区每月对居民进行宣传、培训及组织积分兑换等活动不少于4次,每次时间不低于1小时。8、负责辖区内所有环保屋、智能设备人员值守等运营,智能设备日运营率98%以上。9、2022年按照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精品示范小区、示范小区占比由20%提高到40%服务期间甲方将分阶段对工作服务模式进行调整。中标运营商进场后15天内对65个精品示范小区、30天内对60示范小区所提供督导点位进行旁站督导服务,服务1-2月内,乙方将根据计划在服务标段范围内全面开展分类设施的旁站督导服务,依据督导员工资标准统计结算。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服务标准:达到招标文件内要求的分类标准、收运要求、宣传要求、厨余督导要求、垃圾分类设备(智能垃圾分类箱、简易智能箱、机械箱、四分类桶)、环保屋维护及值守要求、日常工作要求、服务质量要求、平台数据要求、终端处理能力要求、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宾馆酒店、商超、市场、重点美食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企业等单位的分类要求、大件垃圾管理要求、人员、车辆、分类设施配置要求、垃圾分类运营效果评价、甲乙双方义务、特殊服务要求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 服务要求: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004包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004包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邸展、程艳军、张晓慧、佟雅君、卢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8,319.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7,27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7,854.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媛 电 话:***-******** |
标签: 服务费 运营 生活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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