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部分原中标药品需要核实药品信息资料的通知
安徽省关于部分原中标药品需要核实药品信息资料的通知
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省药招[2006]17号
关于部分原中标药品需要核实药品信息资料的通知
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2006年8月8日会议关于编制 “全省医疗机构药品临时中标候选品种目录”精神,针对在汇总各市药招办报送的现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候选品种目录中发现的问题,我办于2006年8月4日、8月11日和8月28日先后书面通知要求有关市卫生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送部分原中标药品的核实材料,并及时组织专人对报送的核实材料进行整理。整理后发现有些原中标药品中的有关信息内容,如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与包装、中标价对应的单位、质量类别、生产批件、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等仍然不明确、不规范,任何一项不明确、不规范的信息都不能作为编制“全省医疗机构药品临时中标候选品种目录”的基础资料。
为使编制的“全省医疗机构药品临时中标候选品种目录”能够准确反映我省现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候选品种情况,经研究:
(1)现将不明确、不规范的原中标药品有关信息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予以公示,请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尽快逐项核实(重点是“需要核实内容”项)、认真填写、务求准确,于2006年9月26日前将有关药品的纸质核实结果盖章后报送省药招办。对其中质量类别、生产批件不明确、不规范的信息在核实时,需同时将质量类别、生产批件的复印件报送省药招办。
(2)省直和各市现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候选品种目录中的优质优价中成药和单独定价药品,没有向省药招办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的企业,请于2006年9月26日前将有关优质优价中成药、单独定价药品文件的复印件报送省药招办。
(3)根据国食药监办[2006]461号文件“关于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有关处理决定的通知”精神,请有关企业将通过国家批准恢复使用品种的文件复印件于2006年9月26日前报送省药招办。
(4)对逾期未按要求报送核实结果及质量类别、生产批件等文件复印件的药品,将视作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动放弃该药品作为编制“全省医疗机构药品临时中标候选品种目录”的基础资料。
(5)对提供虚假信息资料、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情况,省药招办经核实后报请省药招领导小组给予处罚。
附件1:安徽省部分原中标药品有关信息需要核实一览表.rar
附件2:部分原中标药品质量类别需要核实一览表
省药招办地址:省政府大院内(机关医院楼三楼)
联系电话:****-*******、*******、*******
安徽省药品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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