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中心卫生院职工疗休养中标结果
灵溪中心卫生院职工疗休养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CNDL*******-2
二、项目名称:2021年度苍南县灵溪中心卫生院职工疗休养项目(重1)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吉林长白山双飞5日4晚:4280(元),诸暨绍兴5日4晚:2750(元) | 苍南县旅游集散中心旅行社有限公司 | 苍南县灵溪镇时代御园15幢一层110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1年度苍南县灵溪中心卫生院职工疗休养项目(重1) | 2021年度苍南县灵溪中心卫生院职工疗休养 | 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 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度 | 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玮玲,唐朝腾,李悌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委托代理协议标准收取费用。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灵溪中心卫生院
地 址:灵溪镇沪山西路153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758
质疑联系人:林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5*****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和慧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德嘉华庭2栋104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120
质疑联系人:陈善
质疑联系方式:151*****8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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