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评价中标结果
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评价中标结果
根据《浙江省乡镇(街道)食安办分类管理指导意见》、《基层食品安全协调管理等级与评价》等文件要求,经嘉兴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验收,南湖区新兴街道食安办等25个镇(街道)食安办符合浙江省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5天,公示期为2021年9月24日到10月9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嘉兴市吉杨路921号。
嘉兴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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