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大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大口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偃师市大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大口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偃师市大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大口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1)0321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大口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9月6日

5、评审日期:2021年9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元)

单位

偃师政采磋商(2021)0321号

建设钢结构大棚、门面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洛阳富安兴建设有限公司

偃师市民康巷4号院

998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2021年大口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磋商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30日历天

杨斌霞

********3894

三、评审专家名单

辛建厚,高凤丽,王利军(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998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9月24日 至 2021年9月26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大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偃师市大口镇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方式:173*****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睿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0号院世府名邸3栋1门3104号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150*****29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15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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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贸市场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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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睿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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