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基地和码头维护项目合同公告

东山基地和码头维护项目合同公告

  甲方: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乙方:福建省冠宇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从事东山基地和码头维护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工程项目:东山基地和码头维护项目

  二、项目地址:东山县铜陵镇大澳中心渔港西南侧

  三、项目内容:

  1.本项目计划对东山基地和码头开展维护,包括码头踏步扶手及系船环更换不锈钢材质、基地中杆照明灯维修及灯头更换、基地弱电线路维护升级、码头围墙立柱修复、部分橡胶护舷重新固定等内容。

  2.施工及材料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码头踏步扶手及系船环更换不锈钢材质

1.拆除要求:拆除已腐烂的原码头踏步扶手及系船环,踏步扶手共2个、各9.5m,系船环共8个,需切割预埋件。

2.安装要求:扶手离墙10cm,每个扶手共7个固定点,固定点采用方形底座配合膨胀螺丝固定,每个底座不少于4个膨胀螺丝,扶手两端倒角处理;系船环采用半环焊接方形钢板作为底座,采用8个膨胀螺钉固定,将系船环套于半环底座,环连接处需满焊打磨无接口。

3.安装规格:扶手共2个,每个长9.5m、7个固定底座,扶手和底座支架规格为φ50*6mm,底座钢板尺寸和厚度不小于200*200*8mm,膨胀螺钉规格为φ12*80mm;系船环和底座半环为实心结构,规格为φ40mm,底座钢板尺寸和厚度不小于300*300*8mm,膨胀螺钉规格为φ16*100mm。

以上所有材料均为316不锈钢材质。

4.油漆要求:扶手和系船环安装完成后需上漆3度,2道底漆、1道面漆,面漆为白色。

2

基地中杆照明灯维修及灯头更换

1.更换要求:将基地17座中杆灯原灯头总成替换成LED灯头总成,灯头需进行有效接地(需额外采用2.5mm2接地线连接灯头及地面接地处),并提供3个同型号灯头作为备用。

2.灯杆尺寸:共12座基地单臂灯杆及5座码头单臂灯杆,基地灯杆高9m,上口径(灯头安装处)尺寸为φ75mm;码头灯杆高8m,上口径(灯头安装处)尺寸为φ60mm;为确保安全,灯头总成拆装需采用升降车进行操作。

3.灯头总成规格:灯头采用节能、美观、便于维护的LED模块路灯,外形规格符合灯杆尺寸。具体参数为:光束角45°×135°(蝙蝠翼配光);CCT:6500K±500K;CRI:70;寿命:≥50000h;额定功率:95W(不得虚标);系统效率:95-105lm/W;ESD防护:接触4KV,空气8KV;防护等级:IP66;工作环境:-30℃至+85℃。(需提供合格证书)

3

基地弱电线路维护升级

1.升级要求:对基地弱电网络进行维护和升级,穿引网线满足指挥楼二楼8间办公室22个工位及一楼案件审理室的使用需求(已有弱电管道及部分已穿引的网线),并设置防火墙和交换机进行网络安全防护,防火墙和交换机采用壁挂机柜内置于墙体(机柜处需进行墙面开凿)。

2.材料清单:

(1)防火墙1台,具备八核64位MIPS网络专用处理器,单核主频1.2GHz,内存DDRIV2GB,32MBNOR+128MB NAND FLASH,具备安全、审计、带宽、NAT、ALG等策略,支持ARP、多种常见的攻击防护,具备静态路由、策略路由、智能均衡、VPN等网络功能,支持系统管理;

(2)24口管理交换机2台;

(3)壁挂机柜1个,尺寸根据设备尺寸现场定制;

(4)网线500米;

(5)6类网络模块23个;

(6)8位3孔排插23个;

4

码头围墙立柱修复

1.拆除码头围墙末端已开裂的立柱(砖块结构)1座,立柱规格为42*42*230cm,拆除后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进行立柱还原,主筋采用φ16mm螺纹钢筋,主筋需植入码头护轮坎,箍筋采用φ8mm圆钢筋,封模后采用强度C35混凝土浇筑。

2.立柱表面贴有瓷砖,还原后需用同样或相近瓷砖铺贴。

3.立柱上安装有监控杆、电子围栏杆及栏杆等部件,需按原安装位置进行还原。

5

橡胶护舷重新固定(1个)

码头踏步楼梯处的1个橡胶护舷规格为220*80cm,采用8个螺栓固定于胸墙上,现部分螺栓和螺母已被腐蚀断裂,需进行重新固定,原螺母为码头胸墙预埋件,需施工方提供重新固定方案和施工,确保固定强度,固定后做好防锈处理。

  说明:实际工程量差在5%以内不作补差或扣减处理。

  四、合同金额

  总包干价:93125.00元(人民币玖万叁仟壹佰贰拾伍元整)。

  (含施工费、材料辅料费、税费以及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一切费用)。

  五、施工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至甲方代表签署本项目竣工验收单之日止,30天内完成,不含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的,以及其他不可抗拒事件造成的工期延误。

  六、质量保证和验收

  1.乙方本着诚信服务、及时高效的原则,及时提供高素质技术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材料和工艺,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2.乙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防火、防污和安全作业规定,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如由于乙方施工或操作不当造成任何损失和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项目完工后由甲方对各项目进行逐项验收,乙方应提交项目竣工验收单和详细的项目结算单,由甲方进行查验并现场验收后签字确认。

  4.本项目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因工艺或材料等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免费保修。

  七、支付和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质量保证金,该质量保证金于质保期满后且乙方无违约前提下无息退还。

  2.乙方完成质量保证金缴交并施工完成经甲方现场验收签字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工程款。

  3.乙方的开户银行信息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

  开票名称:福建省冠宇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

  银行账号:****************3421

  八、争议解决

  1.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2.如对项目有关材料、设备或工艺质量引起争议或意见分歧,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了,可提请法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并提供证明(检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法定的质量检验监督机构的检验是终决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其他

  1.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2.甲方项目具体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三支队组织实施,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方便。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福建省冠宇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2021年9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码头 基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