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店镇张鳌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及实施结果公示

独店镇张鳌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及实施结果公示

  独店镇张鳌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由灵台县农业农村局以灵农发【2021】20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灵台县2021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投资300万元,由甘肃锦德建设工程公司负责中标承建。目前项目已竣工决算,甘肃锦德建设工程公司完成

1.旅游产业方面:投资150万元,①按照“一户一品”,鼓励积极性高,带动效益明显的农户开办农家乐,成立村级旅游产业协会进行考核,对符合标准特色突出的农家乐每户进行适当补助;②全力打造张鳌坡旅游观光长廊通道1.43公里,对路面进行坑槽处理、缝隙处理、加装玻璃纤维格栅并铺油罩面9225平方米,厚4cm;③铺油罩面水泥道沿铺设3000米,铺装路肩2000平方米;④新修旅游厕所一处32平方米;⑤新建儿童游乐场一处,建成儿童游乐沙滩,安装游乐设施6台(件)。按照“三权分置”原则将形成的资产确定至村集体,由村集体成立旅游产业协会负责经营管理,全力打造旅游名片,形成中短途黄金旅游线路,带动全村群众发展农业、特色旅游业、服务业,推动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融合,解决收入不稳定的问题。

  2.村容村貌整治方面:投资150万元,①对张鳌坡75户围墙进行改造提升,清理房前屋后三堆并对房前屋后进行整理;②配套整理排水渠和土路肩6600米;③栽植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苗木;④硬化户间道路4200平方米。

  项目实施到位,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独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核实有关情况。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4日-2021年10月3日

  监督电话:****-*******

标签: 资金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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