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扫车设备配件及清雪车设备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扫车设备配件及清雪车设备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扫车设备配件及清雪车设备配件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二道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26日14:4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27日至2021年10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楼开标2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0月15日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楼开标2室 | ||
预算金额 | ¥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德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二道区吉盛小区 2-19 栋路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磊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德生****-******** |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扫车设备配件及清雪车设备配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DZC-2021-WT060(XYZX-2109-7)、EDZC-2021-WT060(XYZX-2109-8)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扫车设备配件及清雪车设备配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1. 一标段:
1.1 项目编号:EDZC-2021-WT060(XYZX-2109-7)
1.2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扫车设备配件及清雪车设备配件采购项目一标段
1.3 采购需求:清雪车设备配件采购,详见清单
1.4 预算金额:70万元
2. 二标段:
2.1 项目编号:EDZC-2021-WT060(XYZX-2109-8)
2.2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扫车设备配件及清雪车设备配件采购项目二标段
2.3 采购需求:清扫车设备配件采购,详见清单
2.4 预算金额:60万元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服务期限及供货期:从中标日期起365天;签订合同30天后开始供货
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所供货物符合相关检测标准,且达到优质服务;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3.3纳税要求: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连续依法纳税凭证及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凭证;3.4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7日至2021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方式: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3)法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以上证件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楼开标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楼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扫车设备配件及清雪车设备配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1. 一标段:
1.1 项目编号:EDZC-2021-WT060(XYZX-2109-7)
1.2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扫车设备配件及清雪车设备配件采购项目一标段
1.3 采购需求:清雪车设备配件采购,详见清单
1.4 预算金额:70万元
2. 二标段:
2.1 项目编号:EDZC-2021-WT060(XYZX-2109-8)
2.2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扫车设备配件及清雪车设备配件采购项目二标段
2.3 采购需求:清扫车设备配件采购,详见清单
2.4 预算金额:60万元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服务期限及供货期:从中标日期起365天;签订合同30天后开始供货
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所供货物符合相关检测标准,且达到优质服务;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3纳税要求: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连续依法纳税凭证及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凭证;
3.4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7日至2021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方式: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3)法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近三年(2018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以上证件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楼开标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楼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吉盛小区 2-19 栋路东
联系方式:王磊****-********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吴德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德生
电 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吉盛小区 2-19 栋路东
联系方式:王磊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吴德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德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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