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新庄子段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凌海市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新庄子段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凌海市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新庄子段工程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11)

公示开始时间:2021年9月26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9月29日

本凌海市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新庄子段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1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第1标段:凌海市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新庄子段工程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得分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凌海花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1.90

977,625.96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180

2

辽宁凯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1.08

975,926.52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180

3

锦州市雨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80.12

979,521.73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180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凌海花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姚文国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2

辽宁凯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富 强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3

锦州市雨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刘 超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凌海花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工程二级]

2

辽宁凯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二级]

3

锦州市雨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三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凌海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海市新庄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凌海市新庄子镇

联系人:翟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 系 人:杜悦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1年9月26日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1/09/26 15:33: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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