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湘潭大学创新研究院微纳加工实验科研设备(包1)合同公告(湘财采计[2021]001583号-3)

湘潭大学湘潭大学创新研究院微纳加工实验科研设备(包1)合同公告(湘财采计[2021]001583号-3)

湘潭大学湘潭大学创新研究院微纳加工实验科研设备(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9月26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583号-3
采购人(全称):湘潭大学(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华奥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湘潭大学湘潭大学创新研究院微纳加工实验科研设备(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大学创新研究院微纳加工实验科研设备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583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湘潭大学创新研究院微纳加工实验科研设备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肆佰柒拾万肆仟捌佰柒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A021099-其他仪器仪表 湖南华奥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全自动紫外光刻机和显微镜采购项目 EVG 620NT等 EVG等 1 *******.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9月26日,履行期限:90天。
地点:湘潭大学
方式:上门服务
四、付款
1、国产设备不支付预付款,在设备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95%的合同货款(遇寒暑假顺延),余5%做质保金,待一年期满且无质量遗留问题时一次性付清。进口货物:凭买、卖双方合同委托代理协议买方向卖方预付90%的合同货款,余款在验收合格一年期满且无质量遗留问题时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以产品规定的期限为准)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8-19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8月19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葛飞委托代理人:王伟
电 话:********电 话:137*****111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车站路198号1楼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韶山东路支行
帐 号:********4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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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科研设备 实验 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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