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派出所“枫桥文化宣传”广告服务的合同公告

枫桥派出所“枫桥文化宣传”广告服务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5

二、合同名称:枫桥派出所“枫桥文化宣传”广告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GGZC2021-C3-02377-GXZS

四、项目名称:枫桥派出所“枫桥文化宣传”广告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

地址:覃塘区政府西侧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贵港市金科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友谊大道东侧德宝花城H-2-23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枫桥派出所“枫桥文化宣传”广告服务
数量:1
单价(元):75966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枫桥派出所“枫桥文化宣传”广告服务一项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75966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9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9-27 16:03: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中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 ********491/20219/15bb5216-3d82-4dc6-a4aa-830cd2061c84">采购合同广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告服务 文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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