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派出所“枫桥文化宣传”广告服务的合同公告
枫桥派出所“枫桥文化宣传”广告服务的合同公告
二、合同名称:枫桥派出所“枫桥文化宣传”广告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GGZC2021-C3-02377-GXZS
四、项目名称:枫桥派出所“枫桥文化宣传”广告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
地址:覃塘区政府西侧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贵港市金科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友谊大道东侧德宝花城H-2-23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枫桥派出所“枫桥文化宣传”广告服务
数量:1
单价(元):75966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枫桥派出所“枫桥文化宣传”广告服务一项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75966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9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9-27 16:03: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中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491/20219/15bb5216-3d82-4dc6-a4aa-830cd2061c84">采购合同广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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