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教育局直属六所学校操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告
营口市教育局直属六所学校操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告
营口市教育局直属六所学校操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1 | 工程名称 | 营口市教育局直属六所学校操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 | 标段名称 | 营口市教育局直属六所学校操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营口市教育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07月07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1年07月1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 | 建设地点 | 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位于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营口市戏曲学校,营口市第九中学,营口市第十七中学,营口市第一中学校区内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宏泰工程有限公司;辽宁新天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柏生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 | 99.300000% | 107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 |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90.1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宏泰工程有限公司;辽宁新天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大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长风志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柏生 | 李汝浩 | 王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柏生 | 李汝浩 | 王喆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曾劲桅 | 王芳华 | 许春丽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一级建筑师[********4] | 注册一级建筑师[********5] | 注册一级建筑师[********7]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
证书编号 | ******** | ******** | ******** | ||||||||
投标报价 | 99.300000% | 99.990000% | 99.950000% | ||||||||
工程工期 | 107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 | 107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 | 107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评审得分 | 90.12 | 77.14 | 75.43 | ||||||||
企业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单位名称:辽宁宏泰工程有限公司;辽宁新天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投标费率(总价):实施方案概算中施工图设计费99.20%(总价789,632.00元);建筑安装施工费率:财政审核部门审定的结算价格的99.30%;单位名称:大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投标费率(总价):实施方案概算中施工图设计费98.74%(总价786,000.00元);建筑安装施工费率:财政审核部门审定的结算价格的99.99%;单位名称:长风志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投标费率(总价):实施方案概算中施工图设计费98.62%(总价785,000.00元);建筑安装施工费率:财政审核部门审定的结算价格的99.95%。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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