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开花山生态石材产业园(板材加工一期)项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恭城油茶)融合创新发展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恭城瑶族自治县开花山生态石材产业园(板材加工一期)项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恭城油茶)融合创新发展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恭城瑶族自治县开花山生态石材产业园(板材加工一期)项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恭城油茶)融合创新发展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恭城瑶族自治县开花山生态石材产业园(板材加工一期)项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恭城油茶)融合创新发展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GLZB2021-G3-GC024-GXCX | ||||||
招标人 | 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04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08月?0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08?月?11?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监理费费率报价为:0.70% | ||||||||
监理服务周期 | (1)恭城瑶族自治县开花山生态石材产业园(板材加工一期)项目监理服务期为1005天。(2)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恭城油茶)融合创新发展产业园项目监理服务期为640天。(以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施工阶段:自施工许可证时间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总监理工程师 | 邹云鹏(注册号:********?;身份证号:452332*******007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桂林·碧桂园3#、5#-13#、15#-18#楼及地下室A区、B区 2、铁山园Z-4-1地块标准厂房1#-5#楼及地下室工程工程施工监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隆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监理费费率报价为:0.67% | ||||||||
监理服务周期 | (1)恭城瑶族自治县开花山生态石材产业园(板材加工一期)项目监理服务期为1005天。(2)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恭城油茶)融合创新发展产业园项目监理服务期为640天。(以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施工阶段:自施工许可证时间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总监理工程师 | 李贵勇(注册号:?********?;身份证号:452323*******431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汇荣·桂林桂林A区星玺11#、12#楼、星玺6#、天玺20#、21#、22#尚玺17#、18#楼及地下室工程监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监理费费率报价为:0.68% | ||||||||
监理服务周期 | (1)恭城瑶族自治县开花山生态石材产业园(板材加工一期)项目监理服务期为1005天。(2)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恭城油茶)融合创新发展产业园项目监理服务期为640天。(以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施工阶段:自施工许可证时间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总监理工程师 | 桑茂云(注册号:********;身份证号:450103*******056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来宾市红水河北岸与清水河两岸景观项目、来宾市富华路工程、来宾市华侨横六路工程、来宾市华侨横四路工程、来宾市侨兴路工程施工监理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gxglzbw)网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1.?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投诉受理部门 |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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