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市政园林处)第二轮城镇国有土地房屋保险及服务(装修)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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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市政园林处)第二轮城镇国有土地房屋保险及服务(装修)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G2021-FW3527-ZFCG166

二、项目名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市政园林处)第二轮城镇国有土地房屋保险及服务(装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终报价:*******.00(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中山路293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市政园林处)第二轮城镇国有土地房屋保险及服务(装修)项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第二轮城镇国有土地房屋保险+服务(装修)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合同签订后3年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商萍花,肖秋贞,傅秀芳,金伟,李晓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9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 址: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子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郑子韬

质疑联系方式:151*****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杨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靳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2021年09月03日
2021年09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险 房屋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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