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江北区人民法院、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车辆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江北区人民法院、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车辆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江北区人民法院、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车辆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CG*******
二、项目名称:江北区人民法院、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车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2 | 最终报价:115800(元) | 宁波帝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247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1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车1辆 |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车辆 | 执法用车 | 吉利 | 1 | 115800 | 1.8T舒适型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敏浩,陈炯,俞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1),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28号(1),宁波市江北区胜利堰路268号(2)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汤士杰(1),林文荣(2)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2)
质疑联系人:蔡老师(1),盛波儿(2)
质疑联系方式:****-********(1),135*****5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8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宇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微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传真:/
联系人 :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2021年09月23日
2021年09月28日
附件信息:
********46/20219/001e361c-90a5-4a5b-9869-35380fb1970a">江北区人民法院、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车辆采购项目9.22.doc
185K
招标
|
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