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进派出所综合警务及案管中心等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前进派出所综合警务及案管中心等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前进派出所综合警务及案管中心等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TXQ-CS-2021-009

二、项目名称:前进派出所综合警务及案管中心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974000(元)杭州逆丰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派出所设备采购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派出所设备采购详见后附《中标候选人三轮报价明细表》一批974000详见后附《中标候选人三轮报价明细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尧青,袁芷珍,俞鹏(采购人代表)

六、开标一览表

标项1

七、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张尧青袁芷珍俞鹏得分
1杭州逆丰网络工程有限公司45.548.351.048.27
1浙江明锋科技有限公司35.037.746.039.57
1杭州新景秀数码技术有限公司34.037.043.038.0

标项1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一、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

地 址:观十五线与梅林大道交叉路口东北侧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5*****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钱塘区行政审批局

地 址:杭州钱塘新区幸福南路111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赵鑫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钱塘新区财政金融局

地 址:钱塘中心青六北路499号

传真:/

联系人 :任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 ********86/20219/7a2925b0-ef83-4671-bc26-b909aa6a43ac">中标候选人三轮报价明细表.pdf

    418.0K

  • ********64/20219/3ef026bf-2da9-46d0-a110-63c97c5bc021">(0908发出稿)前进派出所综合警务及案管中心等设备采购磋商文件.docx

    231.0K

标签: 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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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钱塘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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