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宜阳县盐镇乡贾院垃圾分拣中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1年宜阳县盐镇乡贾院垃圾分拣中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GDLY-2021-0923-04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宜阳县盐镇乡贾院垃圾分拣中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9月2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林州海之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林州市采桑镇政府院内东三楼 | 38792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2021年宜阳县盐镇乡贾院垃圾分拣中心项目 | / | 30日历天 | 康孟森 | 豫********5726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文九巴(组长)、郑丽霞、吴玉波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洛财购【2019】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执行,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09月28日至2021年09月29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阳县盐镇乡人民政府
地址:宜阳县盐镇乡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8*****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广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19号楼1508室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方式:139*****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方式:139*****819
2021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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