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准格尔旗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服务结果公告
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准格尔旗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服务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准格尔旗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准格尔旗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29日14:52 |
评审专家名单 | 胡凤翔,周君换,张康平 | ||
总中标金额 | ¥1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邬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919 | ||
采购单位 | 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元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919 |
合同包1(准格尔旗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学会 | 内蒙古地质调查院南楼四楼 | 1,050,000.00元 |
合同包1(准格尔旗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准格尔旗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服务 | 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0〕18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自然资函〔2020〕209号)、《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和《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的函(自然资矿保函)〔2020〕28号文件的要求,完成30家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评估工作。 | 1)根据矿山特点,对绿色矿山建设进行评估时专家组结构应当合理,至少包含水工环、采矿工程、选矿工程、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等相关专业专家各一名(投标单位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2)评估专家组组长由接受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在职专家担任。大中型矿山评估专家不少于7 名,小型矿山评估专家不少于5 名(所有专家都应为高级或以上职称人员,投标单位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3)评审专家应对绿色矿山评估、评审事项提出署名的评审意见,并对其终身负责。评估专家组组长在各评审专家意见基础上,汇总起草评审专家组评估意见,经评估专家组讨论通过后,共同签字生效。有保留意见的,应当予以说明(投标单位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企业的《自评估报告》及相应证书原件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对绿色矿山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实地核查,按照自然资源部印发《绿色矿山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形成绿色矿山评估专家意见表及承诺书、第三方评估报告。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公示5个环节。其中,在第三方评估环节,各地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矿山开展实地评估,按照统一评价指标要求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评价指标包括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智能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6项一级指标以及24项二级指标、100项三级指标,采取计分办法,总分1000分。原则上,得分低于800分的矿山企业不能参与绿色矿山评估,各省(区、市)自然资源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综合要求不降低前提下,适当对“达标线”进行调整。其中,一级指标得分原则上不能低于该级指标总分值的75%。 | 合同签订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满足《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和《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的函(自然资矿保函)〔2020〕28号文件的要求 | 1,050,000.00 |
胡凤翔(采购人代表)、周君换、张康平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16】17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准格尔旗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服务):1.575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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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联系方式:****-*******
名称:内蒙古元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7楼
联系方式:155*****919
项目联系人:邬伟
电话:155*****919
内蒙古元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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