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排查项目(二期)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排查项目(二期)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排查项目(二期)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9

一、项目编号:CG202108A06

二、项目名称:乐清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排查项目(二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终报价:*******(元)浙江绿谷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环镇路一号(经济发展办212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乐清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排查项目(二期)乐清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排查项目(二期)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少林,廖远三,徐胜华,张志艳,周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6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缪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缪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浙江省乐清市市府路1号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A07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01号

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2021年09月02日
2021年09月29日







附件信息:

  • ********5/20219/837241f0-32c1-4b06-b4ff-64a80a30bbae">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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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查 污水零直排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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