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本级超概算政府投资工程委托概算评审咨询服务项目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本级超概算政府投资工程委托概算评审咨询服务项目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本级超概算政府投资工程委托概算评审咨询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29日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1]000220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超概算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超概算金额,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委托超概算评审咨询服务

(一)基本情况

1、超概算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可研批复总投资或批复概算总投资(万元)

超概比例

1

桂花湾安置小区及土石方工程

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15061.00

51%

2

邵阳大道(大祥立交-屏丰路)提质改造

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1996.52

19%

3

邵阳市新华南路二期建设项目

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30763.92

48.00%

4

邵阳市陶家冲至邵东黄草坪公路工程(大祥段)

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13943.48

90.00%

5

邵阳市资水重要河段白田神滩及西外湾保护圈河道治理工程

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12676.93

30.96%

6

邵阳市北塔路建设项目

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17350.36

115.56%

7

邵阳市体育运动学校建设项目

湖南体育产业集团邵阳体育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228.3

103.00%

2、服务范围:对桂花湾安置小区及土石方工程、邵阳大道(大祥立交-屏丰路)提质改造、邵阳市新华南路二期建设项目、邵阳市陶家冲至邵东黄草坪公路工程(大祥段)、邵阳市资水重要河段白田神滩及西外湾保护圈河道治理工程、邵阳市北塔路建设项目、邵阳市体育运动学校建设项目等7个市本级超概算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调概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二)评审要求:

在评审工作前,甲方向乙方商宣告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和评审成果终身负责制等相关要求,乙方向甲方出具评审成果质量承诺函,主要承诺将对超概算项目评审质量负责,并因评审质量而产生的有关问题承担法律责任,确保评审工作质量,所有评审工作需在甲方要求的时间之前完成。

(三)评审工作内容

1)核实项目实际总投资及超概算幅度;

2)核查超概算原因,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和项目管理不完善等主观原因以及政策变化、建设期价格上涨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并按原因细化至具体超概算额度;

3)超概责任,分清项目单位、主管部门以及监管部门责任;

4)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资金管理、基建资料管理等其他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5)项目决策过程,包括项目单位内部决策依据、程序等;

6)已完成结算的部分是否与可结算金额一致等。

(四)评审工作重点

1)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选址、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项目基本情况和开(竣)工时间、目前形象进度等)

2)项目决策有关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单位决策启动项目有关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决策情况,具体到会议、人员)

3)项目批复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可研及投资估算批复情况、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情况,尽可能细化并将有关文件作为附件)。

4)项目建设规模及资金到位情况

5)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6)项目概算调整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经批复概算、项目实际总投资、超概算金额、超概比例及等)

7)项目投资发生审计(评审)情况及投资变化原因(主要包括超概算原因分析,具体到每项原因增加概算金额)

8)审计或评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主要包括投资控制、项目建设、招投标、项目管理、已结算金额方面,可参照专项清查范围明确的时间节点进行分类提出)

9)审计(评审)建议

10)概算审核表、差异原因分析表等有关附件

二、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方可向受托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2、委托方可向受托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

3、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出对工程具体问题的意见;

4、按照受托方提交的资料清单及时提供咨询服务所需的全部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并对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5、如实介绍工程建设情况,为咨询服务人员提供必要工作方便;

6、负责通知有关各方到现场核对初审意见;

7、确定 唐清恬作为咨询服务联络人,联系电话186*****777

8、委托方为受托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相应配合,并承担必要的到有关部门或外地调查取证发生的费用;

9、按照约定条件及时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10、委托方应正确使用咨询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受托方无关。

三、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方可向委托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建设工程造价技术经济资料;

2、受托方可要求委托方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受托方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的权利;

4、受托方可要求委托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受托方应按委托方要求开展工作,在工作中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独立的原则,应用合理技能,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不得泄露与本合同委托内容有关的保密资料;

7、因受托方违反有关规定,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所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错误,致使委托方遭受损失的,受托方须依法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

四、评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 评审费用:3968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

2、评审期限:合同签订后七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评审报告。

3、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提交初步评审报告后支付成交金额70%,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支付余下成交金额的30%。

乙方的收款信息如下:

名称: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南大路支行

帐号:********0657

五、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委托方提供技术经济资料时间:/

3、受托方提交咨询服务成果时间:/

如果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因委托方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原因以及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咨询报告如期完成,受托方另行商定提交咨询服务成果的时间。

4、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

(5)响应文件

(6)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违约责任

1、合同订立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

2、本合同如发生违约,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如协商不成,可按下列程序解决:

(1)委托方原因违约,按咨询费用总额,支付给受托方 50 %违约金。

(2)受托方原因违约,按咨询费用总额,支付给委托方 50 %违约金。

(3)双方发生违约争议,可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

七、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委托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柒份,其中正本肆份、副本叁份,甲方执正本贰份、副本壹份,乙方执正本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2021年9月28日 日期:2021年9月28日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 评审 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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