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2021-04913】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机关食堂明档区域排烟设备合同
【HT-2021-04913】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机关食堂明档区域排烟设备合同
一、合同编号:HT-2021-04913
二、合同名称: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机关食堂明档区域排烟设备合同
三、项目编号:暂无
四、项目名称:暂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陕西裕宝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机关食堂明档区域排烟设备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项
合同金额:32925元,大写金额:叁万贰仟玖佰贰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1-09-02 至2021-09-30
履约地点:西安市长安南路123号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9-0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9-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163*****98740.PDF&fileName=********_%E5%90%88%E5%90%8C.PDF">********_合同.PDF
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21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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