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JZ-********0014-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武汉联智赛维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核磁维保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001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核磁维保服务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整机全保,包括整机设备、制冷系统、线圈、液氦等所有零配件更换等等,以及高级人工保养、不限次人工维修及服务等 | 项 | 2 | 346000 | 合计金额小写: 346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肆万陆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346000元, 大写:叁拾肆万陆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9-26 ——2023-09-25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内容 | 要求 | 备注 | 安全检查 | 制定检查计划 机械安全检查 电气安全检查 记录检查结果 | 所提供的维护服务,不得破坏、变更设备的结构和电气设计的基础 | 及时服务中心 | 365*24小时支持 | 提供免费热线电话********26,每年365天开通,每天开通服务时间不少于14小时,能及时全程协调相关资源,确保相关服务及时快捷,响应周期为全合同期,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30分钟响应,在电话指导或远程诊断无效后,享受优先派工,派遣工程师现场维修,2小时内到达现场,最多不超过6小时。 | 预防性保养 | 每年设备保养次数≥4次 | 提供壹年不少于4次定期MRI维护、保养、校正服务,包括设备安全性能检查、影像质量检查、磁场均匀度检验校准、梯度及中心位校正、工作站维护、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等,提供定期维护保养、维修及校正书面报告,确保甲方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以上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我方承担。 由于设备运行故障导致第三人的损害,我方承担。 | 开机率 | 开机率≥95% | 在合同期内保证95%的开机率(按照365天 / 年计),即正常开机达到 347 天 / 每年,停机不超过 18 天 / 每年。)如果此开机率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达到,对于开机率低于95%的每一个百分点,按相应折算金额予以赔偿(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 保养工时 | 包含 | 合同期内免人工费 | 保养耗材 | 包含 | 合同期内免耗材费 | 维护工时 | 包含 | 合同期内免人工费 | 备件 | 包含 | 整机全保,包括整机设备、配套工作站、MR设备制冷系统及机房空调保修、线圈,包括液氦及时供应,冷头,氦压机、水冷机、吸附器、氦管等制冷系统部件的维修和部件更换。 | 液氦(核磁设备适用) | 包含 | 包含正常消耗性液氦,不包括:(1)非乙方责任磁体失超引起的液氦损失;(2)甲方没有及时告知乙方磁体液氦面下降而造成的损失。 | 线圈(核磁设备适用) | 包含 | 保修范围内的磁共振线圈,按线圈生产方的质量标准进行维修,因甲方操作不当导致线圈的物理性损坏,乙方会尽力修复,若确实无法修复的,乙方出示书面报告,甲方自行购买补充。 | 磁体 | 不包含 | 不包含磁体 |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346000元, 大写:叁拾肆万陆仟元整。经相关科室考核无误,如无扣款,乙方每半年按合同金额的25%开具正规税收发票,甲方收到发票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即: 第一期合同款 :人民币86500.00元应于2022年03月26日内付清; 第二期合同款 :人民币86500.00元 应于2022年09月26日内付清; 第三期合同款 :人民币86500.00元应于2023年03月26日内付清; 第四期合同款 :人民币86500.00元 应于2023年09月26日内付清; 4.2收款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武汉联智赛维医疗服务有限公司:***************)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每年提供设备定期保养4次,以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提供 MR设备制冷系统及机房空调保修,包括液氦及时供应,冷头,氦压机、水冷机、吸附器、氦管等制冷系统部件的维修和部件更换,按线圈生产方的质量标准进行维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根据本合同条款3.3,每半年经相关科室考核。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应按设备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及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电气环境(电源质量、接地、温湿度、电磁干扰、腐蚀性气体等)符合设备安装手册中的要求,保证设备所需电源、水源的正常供应及开启和关闭。如遇故障甲方第一时间与乙方联系。 6.1.2甲方应保证设备进保时为原厂配置并处于良好状态。 6.1.3甲方保证机房防盗窃及鼠患。由于以上原因造成的机器故障,不属于乙方免费服务范围。 6.1.4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观察设备每天运行情况并记录磁体液氦面数据。当磁体压力超出本 场地设定值,磁体内液氦液面有下降时;或液氦消耗速度超过正常水平时,甲方要及时 通知乙方釆取措施。如果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液氦损失及相关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 6.1.5对于合同项目下的零备件,须在更换后,甲方将旧零备件立即退还给乙方。 6.1.6更换的不在服务范围内的零备件费用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乙方将提供不高于市场价格90% (以原厂报价为准)的零备件价格。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并能满足甲方的相关设备及其系统正常、持续的商业运营的全部要求。 6.2.2提供定期保养:乙方依据招投标过程中提供的技术服务条款每年提供预防性定期维护,并在预期保养时间之前一周通知甲方保养时间。定期的服务检测包括机器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的检查,以及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服务,和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运行的服务。 6.2.3提供在线支持,在甲方拨打服务电话后协助医院的工程师分析和服务有关设备。 6.2.4提供现场检修,在远程在线支持无法解决故障时,及时派遣工程师前往服务有关设备。由专业工程师服务队伍提供快速优质的现场服务。 5.2.5乙方所提供的维护服务不包含未标明的第三方产品就(例如:屏蔽、激光相机、高压注射器、非原厂配置UPS、稳压器等其他第三方外围设备。)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如自然灾害、爆炸、房屋倒塌、暴乱、坠机及蓄意破坏、缺乏燃料或水电、劳资纠纷、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 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等),乙方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甲方。 7.4如果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期限30天还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或/并选择解除合同。无论甲方随后是否继续付款,在停止服务期间,甲方设备系统的一切故障和直接 /间接损失,乙方均免责;甲方未付清合同总价款之前,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零备件保留所有权,并有权行使取回权;因行使取回权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等)应由甲方负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双方均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9月26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11.1设备入保前工程师将对设备进行检测,如检测出设备目前存在故障,我司将提供全面的人工技术支持服务,如需更换零备件,由此产生的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商议收取。 11.2设备如在维护期间内需拆机或报废,合同需提前终止,甲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且该台设备维护费用按天结算至设备实际拆机或报废之日。 11.3本服务合同明确排除由于下列原因导致的修理医疗设备的人工、零部件和其他费用:由于市政停水、停电、雷电、地震、台风、火灾、洪水、战争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 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和人为破坏因素 引起的设备故障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与费用。 11.4保证核磁运行环境温湿度符合设备运转要求,如因其它不在服务范围内的设备异常,导致设备凝水或其他异常而造成电子部分或其他部件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与费用。但乙方要积极帮助甲方修理,恢复设备的正常工作。 11.5由于长时间停电导致的液氦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与费用。 11.6本合同不包括下列服务项目(甲方如果要求乙方提供下列服务,则按照乙方“付费技术 服务”计费) 11.6.1该机器或部分拆检、翻修、重装、迁移、搬动及相应的费用及保险费用。 11.6.2非乙方指派或甲方自行邀请第三方修理、调整机器、换装零备件、改装机器及配 件,或其它乙方不能控制的任何原因所造成机器损坏而需乙方服务者。 11.6.3甲方或其代表未遵照保养及操作手册上的程序所进行操作所引起的设备故障。 甲方所有的其他医疗设备,经双方协商,乙方公司可提供有偿技术服务。如需更换备件乙方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90%提供备件更换服务。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郭亮北路126号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街办事处兴业中路02号汽车车身及底盘专用模具生产项目3号厂房308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