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物流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10-01 14:08:15
包件名称:物流外包服务项目
包件编号:0736-XB********/01
一、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名称、响应报价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名 | 名称 | 响应报价(元人民币) |
第一名 | 长春市腾铭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227800 |
第二名 | 兴鸿伟业(天津)物流有限公司 | 244900 |
二、供应商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供应商一:吉林省恒力叉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 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可以提供护照等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 不合格 |
2 | 响应保证金 | 1)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5000元; 2)响应保证金形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3)响应文件中应附汇款凭证或其他形式担保凭证复印件,且汇款人或被担保人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 不合格 |
3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至今至少2份仓储运输业绩(需提供带有签订时间、签订的项目内容、客户名称及投标人与客户双方盖章的合同文件复印件) | 不合格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询比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采购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王岳松
电话:********738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标签: 物流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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