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城县森林公安局金刚台派出所(第二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关于商城县森林公安局金刚台派出所(第二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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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大别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商城县森林公安局委托,就商城县森林公安局金刚台派出所(第二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已按规定的程序及评标要求于2021年9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区)8号楼二层评标室)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商城县森林公安局金刚台派出所(第二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招标编号:sczb*******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1年9月30日
评审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步行街(B区)8号楼二层评标室)
四、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商城县华隆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 元
项目经理:胡焕银证书编号:豫 ********7687
第二中标候选人:商城县荣玺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4 元
项目经理:王志军 证书编号:豫********3271
第三中标候选人:商城县恒升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元;
项目经理:陈涛 证书编号:豫********6370
五、公示媒介:
本公示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六、联系信息:
招标人:商城县森林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00
招标代理机构:商城县大别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
招标人原则上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如对本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时间内以书面署名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向商城县大别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就此谨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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