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1-10-08 至 2021-10-09
撰写单位: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000-42176

二、项目名称: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紫微检验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胡路63号

中标(成交)金额:1,2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项目

服务类

名称: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五项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完成25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评价工作,对于实施效果明显的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工作。

服务要求:a)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征集、审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持;b)提供宣贯培训服务,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提升企业标准化工作能力;c)为企业提供现场咨询、辅导、培育等服务,帮扶企业建立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企业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d)指导并帮扶企业完成标准化工作自我评价;e)为申报评价的企业提供标准化良好行为第三方评价全流程服务,包括企业申报、材料初审、社会评价、非现场评价、专家现场评价、复核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GB/T 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15496-2017《企业标准体系要求》GB/T 15497-2017《企业标准体系产品实现》GB/T 15498-2017《企业标准体系基础保障》GB/T 19273-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评价与改进》五项系列国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英姿、辛福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定的收费基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联系方式:024-96315-1-3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珊珊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稿********(第二次)-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项目.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紫微检验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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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评价 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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