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综合送达服务中心项目中标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综合送达服务中心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BCG-F21250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综合送达服务中心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淮海中路41号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综合送达服务

采购人制定地点

满足最高院和省高院的指标考核要求。(邮政集约送达率 100%,分值 2分)(使用送达平台送达文书和诉讼活动通知的总量与受理案件总量比 200%,分值1 分)。预计今年要实施的电子送达率的考核。3.2、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问题,审判质效显著提高。通过引入社会化服务,建立专业送达服务团队,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地址库建设,开展一站式集约式送达服务和有效送达管理工作,将法官和书记员从繁忙的送达工作中解脱出来,让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质效,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办案效率。3.3、提升送达成功率,有效保障当事人权利。通过一体化、集约式的模式有效拓宽了我们的送达方式。有效保障了当事人权利。3.4、送达难的有效缓解。管理可视化,数据化、标准化的程度更高,积极推进和引导通过电话沟通、电子、直接领取等方式进行送达,更有利于提升我们送达难的问题。3.5、送达程序和过程规范。开展电话、电子、窗口、邮寄、异地打印、取证送达等送达程序,送达过程全程留痕,确保公告送达前穷尽其他送达方式,依法送达程序合规率达 100%。同时法官可在系统内随时查看,可快速查找送达记录过程。3.6、有效降低卷宗流转风险。基于法院内网系统发起电子卷宗送达任务,提升无纸化办案水平,有效降低纸质卷宗流转环节风险

本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世灵 、丁玲、陈云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淮北市相山区泉山路与梅苑路交叉口;****-*******

2.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账 号:133*****210********

3.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一楼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联系人:牛子琨;联系电话:****-*******

4.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咨询电话:****-*******;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咨询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泉山路与梅苑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淮北市人民路199号

联系方式:****-*******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采购文件参数响应表和报价表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

6.合同签订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 联系人:牛子琨 电话:****-*******

7.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咨询电话:****-*******;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咨询电话:****-*******

附件:响应表.pdf 附件: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综合送达服务中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pdf 附件:报价表.pdf 附件: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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