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田集街道老旧小区弱电下地整治项目中标公示

潘集区田集街道老旧小区弱电下地整治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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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田集街道老旧小区弱电下地整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DL*******

二、项目名称:潘集区田集街道老旧小区弱电下地整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合欢路22号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潘集区田集街道老旧小区弱电下地整治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经理:王琳

执业证书信息:高级工程师,编号:*******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凌(组长)、孙中伟、崔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333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衷心感谢各投标人对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并希望各投标人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南市潘集区田集街道办事处

地址:淮南市潘集区天柱山路与黄河路交口

联系方式:187*****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伟、曾宽宽、蔡巾程

电  话:****-********/62220295/181*****03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 老旧小区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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